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
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新修订初中生物学教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教育部教材局关于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新修订教材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局函〔2024〕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新修订教材使用培 训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新修订初中生物学教材使用工作,提升我市初中生物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教材铸魂育人作用,毕节市教育局拟与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展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新修订初中生物学教材培训工作。为保证本期培训工作顺利完成,特制订如下培训方案:
一、培训时间
2024年8月25日至26日
二、培训内容
苏科版初中生物学教材的编写意图和主要特色,苏科版初中 生物学教材中跨学科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建议。
三、培训对象
( 一 )各县(市、区),毕节一中、毕节双山实验中学初中 部2024年秋季学期七年级生物学任课教师。
( 二 )毕节市初中生物学教研员,各县(市、区)初中生物 学专兼职教研员。
四、培训方式及安排
1.培训地点
金海湖大酒店(毕节职院培训酒店),地址:毕节市大方县金海湖新区职教城实训基地一号。
2.时间安排
需住宿的学员于8月25日10:00--13:30至酒店1楼报到,无需住宿的学员于8月25日13:30前至培训地点报到(酒店学术报告厅)。25日下午14:00开始培训,26日上午11:30培训结束,午餐后返程。
3.培训对象及人数
我市初中生物学教师150人。
4.经费安排
培训期间参训老师的食宿费、培训费、资料费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教材服务中心承担,参训老师的交通费、差旅费按财务管理规定回派出单位(学校)报销。
五、有关要求
1.学习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增强组织纪律,自觉 服从培训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禁铺张浪费、相互请吃。
2.参训学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并在规定时间内报 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由学员所在单位书面申请,并经 主办单位同意。
3.学员要求全脱产参加培训,请参训学员及时扫描二维码加 入对应培训班工作群,以便了解培训相关信息。
六、结业考核
培训结束并考核合格后,颁发由毕节市教育局和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签发的培训合格证和学时证明(电子版)。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或违反学习纪律,不予发放培训合格证或学时证明。
七、组织保障
在毕节市教育局指导下,以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为培训基地,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安排部署和指导服务。同时建立培训工作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强化领导责任,充分调动学校相关部门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精心组织,做细做实培训工作。
(一)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桂祥友(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王天军(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 员:陈 斌(继续教育与培训部主任)
孔凡韬(保卫处处长)
梁 艳(计财处处长)
王一民(后勤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项目培训工作,下设培训工作组负责具体开展培训工作。
(二)培训工作组及职责
组 长:陈 斌
成 员:继续教育与培训部工作人员。
负责学员报到、考勤、学习与生活,培训台帐建立、资料收集、报账、后勤服务、安全管理等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八、培训管理
(一)继续教育与培训部负责审定工作方案并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管,基础教育部负责具体实施,做好培训开班前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好培训报到、授课、食宿安排、建立培训台帐、资料收集、宣传报道、报账等工作。
(二)计财处配合做好培训报账工作、培训期间开支预借等。
(三)保卫处配合做好学员培训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四)后勤处配合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培训期间水、电、食宿等保障协调工作)。
(五)在培训过程中,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按时到课,严格签到管理,确保整个培训过程不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