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关于做好我校2023级高职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我校2023级高职新生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及学生注册登录学信网自查工作已完成,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招生录取入学资格审查与复查及学籍学历管理的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毕职院发〔2021〕8号)和《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与学籍注册管理办法》(毕职院教通〔2020〕4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级高职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要求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一、严格要求,认真履职
各教学系要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逐一对2023级高职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做好工作台账并将入学资格复查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按时完成本系2023级高职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逐一审查学生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高中(中职)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中的信息及照片是否一致;
(二)学生本人及身份证照片与录取照片是否一致。请各教学系高度重视并及时完成新生人相对比,每一项对比结果都必须达到85分以上视为合格。请将所有对比合格学生人相对比报告都打印1份,须学生本人签字、教学系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系部按班级有序存档待查;
(三)对中职学历升高职新生报考的前置学历资格进行复核,各教学系要严格审核学生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审核合格后复印1份,在复印件上签署“已核属实”,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有无违反其他招生考试规定。
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规定应作退学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应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需要在家休养,确认短期治疗可恢复健康的学生,可按学籍管理规定申请休学,并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医药费用自理。休学的学生,身体恢复健康后,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交医院诊断证明,经学校审核合格的,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审核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作退学处理。
(六)各教学系于2023年11月30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入学资格复查报告、《2023级高职学生入学资格复查表》、中职升高职学生名单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报教务处。《2023级高职学生入学资格复查表》电子档发779648009@qq.com邮箱。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教学系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和专人负责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招收的学生留在学校等造成的不良后果,各教学系负责人要承担直接责任。要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及时有序完成。
附件:1.2023级高职学生入学资格复查表
2.2023级中职学历升高职报到注册学籍学生名单
3.入学资格复查报告模板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1日